项目概况
昌宁(柯街)-链子桥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竞争性谈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竞谈文件,并于 2020年0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QHJSZX-2020GC-20-09
2、项目名称:昌宁(柯街)-链子桥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3、预算金额:99万元人民币
4、采购项目需求:
4.1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昌宁县城南侧马家寨附近,顺接永平至昌宁高速,与G5615昌保高速设枢纽衔接,止点位于链子桥附近,设T型枢纽与在建的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衔接,主线全长76.364公里。
4.2采购范围:
4.2.1 采购内容: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含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环境现状调查、监测)、技术评审、报批等全部内容直至取得批复文件;若项目涉及水源地和地下水敏感区,需编制相应专章并通过技术审查;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4.2.2标段划分:本项咨询服务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提交送审稿,165天内取得批复。
4.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组件报告,并通过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在全国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平台管理,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经营范围。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否则相关竞争性谈判均无效。
6、供应商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7、本咨询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三、获取竞谈文件:
1.时间:2020年06月11日至 2020年06月15日(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供应商按照获取竞谈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请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条件的资质要求证明材料”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858180063@qq.com)进行信息登记。如潜在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潜在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否则不予认可。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竞谈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潜在供应商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解密方式:
现场解密: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竞谈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到开标现场,并将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保证金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0911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八、其他事项
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相关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2、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0875-2191036
九、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71号
邮政编码: 678000
联 系 人: 熊世林
电话: 1370865905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东二环路519号锦都酒店综合楼3楼303号
邮政编码: 650216
联系人: 施美娜
电话: 15887844058
传真: 0871-63848768
日期:2020年6月10日